省司法厅做实“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发布日期:2022-06-27 15:44

省司法厅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紧扣“做实‘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工作要求,加强法律援助制度建设,优化法律援助便民举措,提升法律援助质量,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优质普惠的法律援助服务,以实实在在的为民办实事行动,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据统计,上半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突破2万件,受援人2.1万余人次,为群众挽回损失2亿余元。

一、坚持民生为本,着力满足群众法律援助服务需求。一是加大民生领域法律援助服务供给。制定下发《鸿运国际app: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法援惠民生”七大品牌活动,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特殊重点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进一步推动和扩大法律援助服务领域和服务范围,健全服务网络和便民服务机制,努力实现法援服务质量和受援人满意度“双提升”。围绕“三八”“五一”“六一”等重要时间节点,每月有所侧重开展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先后开展了“法援惠民生·助力乡村振兴”“法援惠民生·关爱妇女”“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关爱未成年人”活动,受援农民、妇女、残疾人、未成年人达1.4万余人次。二是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强化人权保障。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审判阶段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法律援助通知辩护实现全覆盖,有效提高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加强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工作,100%落实值班律师制度,上半年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2万余件。

二、坚持为民宗旨,依法有序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依照《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条例》《鸿运国际app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逐步降低法律援助经济门槛,动态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认定标准,标准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到低收入标准或最低工资标准,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特定群体申请法律援助,部分事项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甚至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三、坚持人民至上,不断深化法律援助改革创新。省司法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优化创新便民为民利民举措,印发《鸿运国际app:开展法律援助“全省通办”“帮办”服务的通知》,在全国率先推行法律援助“全省通办”“帮办”服务,申请人可就近选择任何一个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法律援助申请,打破属地申请的限制,就近办、一次办。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机制。落实重点群体优待服务,推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实行电话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推进“智慧法援”建设,畅通线上申请渠道,推广运用远程法律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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